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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25-08-29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根据《关于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意见的通知》(桂编〔2013〕157号)《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调整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桂编办复〔2019〕114号)及《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自治区本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桂编办复〔2020〕163号)等文件精神,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本级主要职责为:

(1)负责管养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养护等方面的指导、监督管理等工作;

(2)承担全区国省干线公路规划计划的事务性工作;

(3)承担全区普通收费公路的监督工作;

(4)承担管养国省干线公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急处置和指导工作;

(5)承担全区农村公路的行业指导及监督工作;

(6)承担管养国省干线公路行业信息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202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部门决算共95个预算单位(包括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本级,9个市级公路发展中心,85个县级公路养护中心),具体为:

1、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本级;

2、广西壮族自治区桂西公路发展中心本级及所属16个县级公路养护中心;

3、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中公路发展中心本级及所属10个县级公路养护中心;

4、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公路发展中心本级及所属12个县级公路养护中心;

5、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公路发展中心本级及所属8个县级公路养护中心;

6、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公路发展中心本级及所属5个县级公路养护中心;

7、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公路发展中心本级及所属3个县级公路养护中心;

8、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公路发展中心本级及所属12个县级公路养护中心;

9、广西壮族自治区沿海公路发展中心本级及所属8个县级公路养护中心;

10、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公路发展中心本级及所属11个县级公路养护中心。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此部分可另附表格,详见附件:自治区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360,838.4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37,957.58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48,526.21万元,下降11.8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3,217.17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56,701.87万元,下降14.54%,主要原因:2023年度财政拨款结转22,309.69万元作财政“已列支结转”处理计入部门决算收入,按自治区财政统一要求,我中心2024年年度财政拨款结转101,829.57万元,作为财政“未列支出结转”处理不入计2024年部门决算收入,即:2023年收入全年预算数均作为部门决算收入,而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结转部分不计入决算收入。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023年度也无该项收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023年度也无该项收入。。

4.事业收入3,498.11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498.1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4年将财政专户管理收入资金“灾毁保险理赔款修复重建经费”安排在事业收入,2023年安排在其他收入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2023年度也无该项收入

6.其他收入1,242.29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253.79万元,下降48.63%,主要原因是:2023年灾毁保险理赔款修复重建经费计入其他收入核算,2024年计入事业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974.24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343.77万元,下降26.08%,主要原因是建设办和地方政府汇入的养护站建设资金及工程建设资金减少

8.上年结转和结余21,906.67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6,275.1万元,增长40.14%,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受预算下达时间及工程进度缓慢影响,2023年末未能完成支付,结转至2024年度继续使用。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360,838.4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58,715.61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48,526.21万元,下降11.8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67.00万元:主要为G219云南界至那坡平孟公路项目工程未开工前的前期工作经费,主要用于项目前期的调研、审批等费用。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267.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G219云南界至那坡平孟公路等7个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293.7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748.04万元,增长2.53%,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变动及社保基数调整。

3.卫生健康支出4,976.4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9.86万元,增长0.20%,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变动及社保基数调整。

4.交通运输支出314,137.5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运行、公路养护和公路建设等方面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9,478.9万元,下降8.58%,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追加调整的项目资金较2023年减少,相应支出减少。

5.住房保障支出8,040.8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25.58万元,下降1.5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

6.结余分配102.54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88.92万元,增长652.86%,主要原因:一是百色公路发展中心2024年年中收到田东交通局汇入S306平果交界至田东平洪段公路改建项目配套资金100万元。二是罗城公路养护中心24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经费(其他资金)项目资金0.64万元,为驻村工作队员第四季度驻村补助补贴,需在下一季度支付;15国省干线公路小修保养(地方资金)项目资金1.90万元,为G242线罗城经怀宝至融水洞头(罗城至风吹坳段)公路沿线设施抢修、维护、个别隐患路段交通安全设施增补及K3234-K3241左侧原旧路便道维护项目的施工款,项目还未竣工。

7.年末结转和结余2,020.34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1,035.55万元,下降91.24%,主要原因是2023年底列支结转项目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路面养护项目(政府还贷)、普通国省道危旧桥改造项目(“以奖代补”清算资金)、普通国省道公路灾毁防治工程(“以奖代补”直达资金)、普通省道安全设施防护工程项目(车购税第七批)、普通国省道危旧桥改造项目(“以奖代补”直达资金)等项目已在24年底支付使用完毕。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3,110.46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8,634.82万元,下降7.50%。其中:基本支出135,481.93万元,项目支出217,628.53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05,098.96万元,支出决算为353,110.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74%。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差异主要为G219云南界至那坡平孟公路项目工程未开工前的前期工作经费,主要用于项目前期的调研、审批等费用。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31,044.5万元,支出决算为30,293.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58%。预决算差异主要为职工退休、调入、调出、社保缴费基数调整等原因,导致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较计划减少。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5,213.44为万元,支出决算为4,976.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45%。预决算差异主要为职工退休、调出、死亡等原因,导致职工医疗保险缴费较计划减少。

(四)交通运输支出年初预算为260,068.22万元,支出决算为308,532.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64%。预决算差异主要为年中追加调整项目较多,主要为:2024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以奖代补”资金(第三批)普通省道公路改建项目、2024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以奖代补”资金(第三批)普通省道危旧桥改造项目、2024年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项目(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路面养护)、2024年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项目(普通国省干线桥梁隧道养护工程)等。

(五)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8,772.79万元,支出决算为8,040.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66%。预决算差异主要为人员变动及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等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5,481.93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00,868.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60%。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为单位人员变动及社保基数调整。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2,537.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72%。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为按实际使用情况调减了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075.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69%。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为退休人员增多,导致支出费用较计划增加。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1,999.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39%,比上年减少207.46万元,主要原因是为贯彻厉行节俭要求,2024年单位未购置公务用车,相应的公务接待减少,“三公”经费支出整体下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7.9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887.3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4.35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7.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76%,比上年增加7.93万元,原因是2024年有出国(境)安排。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1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1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1个,累计1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887.3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比上年减少25.35万元,原因是2024年未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887.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85%,比上年减少119.69万元,原因是部分公车更换为电车,降低公务用车运行成本。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95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12 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887.31万元,平均每辆2.65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04.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81%,比上年减少70.36万元,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2024年接待的次数、人次减少。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880次,人次11,956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支出12,537.8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983.96万元,降低7.28%,比上年决算数减少615.71万元,下降4.68%。主要原因是:根据当年开展业务活动的需要,商品和服务支出较计划和较上年情况均有变化。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5,243.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13.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1,349.4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379.9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9,831.5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2.5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1,139.77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59.37%;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38.36%;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89.85%;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58.67%。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804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1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57辆、其他用车1,696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业务用车与生产业务用车(养护车);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中心组织对2024年度2,189个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资金396,852.53万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经我中心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2,143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97.90%;44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2.01%;2个项目评为三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09%。

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个别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预算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存在个别年中追加项目由于提级论证、财政投资评审等前期工作需要的时间较长,导致项目预算资金支出较为缓慢,项目预算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个别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设置有待进一步完善。个别项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值设置的合理性、准确性、相关性有待进一步完善和提高,也存在个别项目产出指标未根据具体情况的变化进行相应的调整。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如实际情况发生变化应按程序及时调整预算和绩效目标,发挥预算管理的积极作用;通过加强预算管理,围绕预算目标,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考核预算资金的使用情况,不断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从而有效落实预算绩效评价工作。二是根据不同的项目特点,制定不同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同时,梳理绩效评价指标之间的逻辑关系,确保绩效评价指标设置的合理性和相关性。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变化,对相应的指标设置内容及时进行调整。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G219云南界至那坡平孟公路等7个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67万元,执行数为1,26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是产出情况。完成G219云南界至那坡平孟公路等7个项目17个工可、初步设计初稿、相关专题初稿,完成数量目标;成果质量内部验收合格,完成质量目标;在2024年12月30日前完成了1,267万元费用的支付,预算支出进度100%,完成时效目标。

二是项目成效情况。能够持续进行下一步工作,7个项目的初步勘察设计招标工作已完成并已签订合同。

三是满意度情况。根据对沿线的那坡县、大新县、龙州县、靖西市、宁明县、防城区、凭祥市的人民群众满意度调查,选取样本488个,达到满意以上的样本480个,满意率达98.36%,达到预期指标。

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撰写过于简单。从年度绩效目标无法看出该项目本年度需要完成的绩效目标情况。项目本年度各项绩效指标虽然全部完成,但部分绩效指标设置偏离度较大,可能会影响得分情况。

下一步改进措施:主动适应国家和自治区绩效管理要求,进一步加强项目绩效管理,提升项目管理人员将项目建设目标科学地转化为绩效指标和做好绩效自评工作的能力。年度绩效目标设置应简明清晰,从投入多少资金,计划做什么事情,要达到什么效益(或效果)等方面着手。提前筹划布局,合理预判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提升指标设置的合理性及可实现性,降低指标完成偏离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2.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2024年部门决算绩效自评结果统计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