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成立于1950年,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为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管养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养护等方面的指导、监督管理等工作;承担全区国省干线公路规划计划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区普通收费公路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管养国省干线公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急处置和指导工作;承担全区农村公路的行业指导及监督工作;承担管养国省干线公路行业信息管理和服务工作。 全区公路系统实行自治区、市、县三级垂直管理体制,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下辖9个市级公路发展中心(相当正处级)、85个县级公路养护中心(相当正科级),并对全区14个市的农村公路业务进行指导。县级公路部门属于自治区级单位,例如河池南丹,全称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南丹公路养护中心”。 |